厦门是我国东南部的一座海港风景城市,位于东径118°04′04″、北纬24°26′46″,背靠漳州、泉州大陆、面对金门、与台湾、澎湖列岛隔海相望。厦门市天风海涛,青山绿水,奇卉异木,鸟语花香,天地玄妙造化,构成了独特的自然地貌,飞扬着沁人的色香神韵,素有“海上花园”称誉。相传遥远的古代,常有成群的白鹭息在厦门岛上,因此,厦门又称为鹭岛、鹭洲、鹭屿、鹭城、鹭津、鹭门,厦鼓海峡称为鹭江。人类生活在厦门岛上,可以追溯到距今三四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则始自唐朝中时,至今已有1140多年了。厦门地处亚热带,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温和多雨,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为21℃。景观:有异国风情的鼓浪屿、树影婆娑的万石植物园、神秘幽雅的南普陀、神威镇海的胡里山炮台、柔涛拍岸的鳌园,还有风光旖旎的环岛路、纯情天然的天竺山森林公园,拟建中悠闲宜人的轮渡文化广场,以及鼓浪屿海底世界、台湾民俗文化村等许多巧夺天工、绮丽多彩的人文景观,厦门的山海风光已成为福建省金牌旅游景点之一。
厦门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